塗鴉作為街頭藝術,往往因在未經批准的公共空間創作而被視為破壞公物,與「違法」二字掛鈎。常獲邀到內地、新加坡及台灣等亞洲地區交流創作的本港塗鴉創作者Rainbo指,在香港街頭自由創作很難,她曾多次被檢控,與商業機構或教育機構合作是另一條出路,將塗鴉以合法方式呈現公眾眼前。
Rainbo是本地塗鴉團隊CGG的一員,從事塗鴉創作九年,她認為,噴公仔比起傳統文字塗鴉更能引起公眾共鳴,「塗鴉係一種好自由嘅藝術創作,唔使局限喺室內同畫紙上。」但香港比起其他地區更無法「容忍」塗鴉的存在,有一次她在元朗的明渠牆壁上塗鴉,即遭晨運人士報警。幾年間她被拉過多次,她認為市民因認知不足而產生偏見,「好像港鐵站、巴士站及街道,出現一幅大集團用錢去搭建嘅廣告招牌,你同樣唔想見到,但你又唔會覺得係破壞公物。」
為了開拓生存空間,她與夥伴成立了塗鴉工作室Afterworkshop,與商業或教育機構合作,觀塘基順學校的外牆、柴灣青年廣場的塗鴉作品,均是出自她手筆。塗鴉的路難行,Rainbo一度想放棄,「好多塗鴉嘅朋友都轉晒行做紋身,比塗鴉賺得更多」,但為興趣,無論如何都會堅持下去。於蒲窩青少年中心開班教授塗鴉的導師Echo就希望,政府開放更多合法空間予塗鴉者創作。記者鍾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