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桌球枱姦案 女事主稱想死

【本報訊】電腦技術員疑趁女友人在蘭桂坊喝醉後,涉嫌帶對方回辦公室推倒在桌球枱上強姦,案件昨在高院續審。女事主X供稱,被告當時截的士送她離開,但最終卻帶她到其辦公室,並將她強姦,X事後立刻用手機通知朋友遭被告「搞」,並稱「想死」。另外,控方播放X在酒吧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X身穿Bra Top及緊身褲,曾先後攬着被告及另一男子,X解釋因該處嘈吵故要在兩人耳邊說話。

廿九歲被告鄭瀚澄,被控於前年十二月七日在新蒲崗六合街萬昌中心某單位強姦當時廿一歲的事主X。任職秘書、打扮斯文及身形嬌小的X供稱,案發約四個月前認識被告,不時到被告位於新蒲崗辦公室打桌球及唱K。當日凌晨一時X與被告等數人在酒吧內跳舞及喝酒,並喝了約五杯伏特加溝果汁及雞尾酒,期間X亦認識了一名男子阿賓。X玩了約四小時後,感到有醉意,阿賓主動要送她回家,但被告阻止並截的士載X離開。

衝入廁所致電求救

X雖聽到被告向的士司機稱前往新蒲崗,但她因酒醉及想嘔沒有阻止。被告及後扶X進辦公室,X躺在梳化上,被告卻拉開她的衣服,X遂反抗並腳踢被告胸口兼大叫。被告拉低X的褲並指插她的下體數分鐘,X站起卻遭被告推到桌球枱將她強姦。完事後X衝到廁所致電女友人求救,其後X到附近遊樂場等候友人,其後X的友人及X的男友先後到達,男友最終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 15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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