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腦技術員相約女性朋友深夜到蘭桂坊消遣,他後來乘的士送醉酒的女方回家時,將她帶到自己的辦公室,並在辦公室內一張桌球枱上涉嫌將女方強姦。事後他追到街上向女事主道歉,但被接報到場的警員拘捕。涉案電腦技術員現被控一項強姦罪,他不認罪,昨起於高院原訟庭受審。
本案廿九歲被告鄭瀚澄,被控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七日,在新蒲崗六合街萬昌中心某單位內,強姦當時廿一歲的女事主X。據控方稱,被告與X在一三年十月相識,屬朋友關係。案發前一日,兩人相約到蘭桂坊消遣。
案發日約凌晨一時,女事主與被告與數名朋友在一夜店喝酒,至清晨約五時,X不勝酒力表示想回家,被告請纓負責送她,與X同坐的士,但被告把X帶到他工作的涉案單位。
控方續指,X進單位後躺在梳化歇息,起初被告拉開她外套拉鏈,她不以為意。被告試圖解開裏面的上衣,此時X嘗試掙扎和推開被告但不成功。被告強行脫去X的下裳,用手指侵犯其下體,之後把X抱到桌球枱上,將她按趴在枱從後強姦她。
被告完事後,X乘機掙脫並拾回之前遭被告丟在一旁的手機,反鎖自己在廁所,發短訊給母親並致電一名女性朋友講述事件,又約朋友在附近東啟德遊樂場見面。控方指X離開單位後,被告曾追她到街上並向她道歉,央求她返回單位。X的朋友及奉召前來的警察先後到達,當場拘捕被告。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15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