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樓梯舖申逆權侵佔

【本報訊】在荃灣眾安街九十四號樓梯舖位的男東主,聲稱他和父親兩代,在該舖位經營鎖匙業務近半個世紀,東主昨入稟高院向該大廈的業主周大福珠寶金行興訟,要求法庭頒令他已逆權侵佔該樓梯舖位的範圍。

大廈業主為周大福珠寶金行

原告林德財,被告周大福珠寶金行有限公司。入稟狀稱,該大廈約於一九六○年代落成不久,原告父親已用「潮記鎖類工程」的名義在涉案的樓梯舖位經營開鎖和配匙業務,原告父於○九年去世後,由原告接手成為「潮記」的商業登記持牌人,原告指由於他父子兩代在興訟前,已佔用該舖位逾廿年,因此已可逆權侵佔上址。

記者昨到「潮記」查訪,但原告拒絕受訪;附近街坊則回憶指,很多年前此舖已在,有時會前來配匙,對此舖很有感情。周大福則表示,事件交律師處理,不便回應。

案件編號:HCA 248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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