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丁屋發展商在○八至一一年間涉嫌聯絡多名沙田原居民違法出售丁權,更在申請興建丁屋時詐騙地政總署,案件昨在區院續審。地政處職員供稱,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曾數次聯絡他們,批評處理涉案丁屋興建申請進展慢,職員坦言因對方身份而感到壓力。
八十二歲發展商李欽培和另外十一名被告(卅二至八十歲)被控串謀詐騙和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共廿三罪。控方案情指莫不但是發展商的中間人,更為協助發展商而向地政處施壓。
時任沙田地政處署任總地政主任曾嘉樂供稱,該處收到涉案的廿二宗在沙田大輋村興建丁屋申請後,莫曾數次聯絡他們,包括致電其上司或親身到該處,指處理有關申請進展緩慢,又質疑為何不見該處貼出相關告示。曾坦言:「佢(莫)係主席,我覺得會有少少壓力,佢代表嗰啲村民。」
曾又透露,當時曾有另外兩名原居民以地政處未有在大輋村鄰近的村張貼告示,反對涉案丁屋興建申請,莫當時提供意見,指涉案土地為私家地,不需在其他村張貼告示,非大輋村的村民亦無權反對。曾指莫的意見與當局政策相符,他們遂不接納反對,終批出興建申請。
而時任沙田地政處高級地政主任陳偉權亦供稱,莫曾就涉案的申請致電指他們處理慢。
案件編號:DCCC 2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