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為避免勞方委員集體跳船,昨突然擴大工資線研究範圍,由原定上限月入一萬五千元調升至月入二萬五千元,獲保障的打工仔人數倍升至約一百八十萬人。勞方代表歡迎委員會的做法,但認為標委員最終必須遞交實際的標時立法建議予政府,否則便是「失職」,又指若訂立標時方案進度不理想,不排除會再度考慮集體退出標委會。
標委會昨早九時進行會議,職工盟及勞聯等團體在會前抗議,不滿該會以「合約工時」取代「標準工時」,要求立即為標時立法。而六名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兼標委會委員早前亦表達有關意願,批評該會一直未提出具體方案,表明會在昨日會議上考慮集體退出,可能令該會未能如期在明年三月遞交建議報告予政府。
為安撫勞方委員的不滿,除過去討論三個工資線,即月入一萬元以下、月入一萬二千元以下及月入一萬五千元以下,配以不同工時及超時補水的廿七個情景外,新增一個研究情景,即月入二萬五千元以下的工資線、超時補水一點五倍及每周四十四小時,而保障的勞動人口由之前的四分之一增至一半,約一百八十萬人。下月會議將討論新方案的經濟成效及影響。
據了解,資方委員堅持毋須為標準工時立法,但未有反對將新增的工資水平作為公眾諮詢內容。
勞方代表吳秋北稱歡迎標委會的決定,重申標時要以立法方式規管、並以數據為依歸及幫助工時較長的僱員,在有「大框」工資線基礎下,接着應討論「細框」內容,即如何在細節上保障弱勢勞工。他又重申若訂立實質標時方案進度不理想,不排除會考慮集體退出標委會。另一勞方委員周小松要求,該會必須向政府遞交實際標時立法建議,否則便是失職。
標委會主席梁智鴻會後稱勞資雙方達成共識,包括規管工時必須立法、不能一刀切訂立標時、以清晰合約及法例規管工時、及幫助議價能力較低的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