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洩密禁參與討論「保密項目」

【本報訊】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懷疑破壞保密協議洩密一事有新進展,港大校務委員會決定禁止馮敬恩參與校委會列作保密項目(reserved items)的討論。據悉馮敬恩在會議上表示需要更多時間尋求法律意見,校委會最終決定給予他足夠時間回應,未有設下時限,至於甚麼事項會被列作保密項目,則會由校委會主席在發出議程時決定,據知會議議程一般有一半以上事項被列為保密項目。

馬斐森暗批馮不尊重制度

最後一次以校委會主席身份出席會議的梁智鴻指,有校委認為馮敬恩不能承諾保密,很難自由討論,但期望對方在下次會議時可就違反保密承諾事件有交代。港大校長馬斐森稱,高興校委會嚴肅跟進洩密事件,暗批馮敬恩對保密制度不尊重。不過,馮敬恩質疑,校委會的決定「未審先判」。

會上同時討論佔中發起人兼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等四人涉及的匿名捐款事件,有消息指,涉事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要求就懲處提出覆核;至於戴耀廷早於會前發信質疑校委會已受到「政治污染」,表明放棄覆核,預料會維持校委會早前的決定,即據稱戴於三年內不得再收受捐款或擔任校內管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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