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婦指稱受精神病丈夫長期虐待而患上抑鬱症,離婚後她的病況並無改善,更對人生感灰心,而興自殺念頭,遂在前年七月五日偕同當時九歲有輕度自閉的兒子,返回柴灣興華邨舊居燒炭,惟期間她回心轉意,發短訊予胞姊託孤,又給手機予兒子求救,親人終登門救回母子性命。涉案四十三歲被告黃宝珠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遺棄致兒童健康受損」罪,昨獲輕判感化兩年。法官指被告接受兩年治療輔導後,抑鬱狀況已大幅改善,現時由社署照顧的兒子,亦願意與母團聚,事件可說是罕見的喜劇收場。
法官又指,被告原被控企圖謀殺罪,控方之後放棄檢控此罪屬明智之舉,因為本案「從頭到尾」都不是企圖謀殺。另外,被告在送院後,情緒仍然不穩期間,便由兩名男警替她錄口供,法官對此情況感到震驚,要求控方解釋。控方昨表示,警員錄口供前已取得醫生許可,至於負責警員之性別問題,警隊則沒有特別指引。法官表示經過今次事件,認為是適當時候為此訂立指引。
案件編號: HCCC 4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