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人偷運貂鼠到港,本港買家可逃避刑責?網上出售受保護動物又是否會觸犯法例?最近不少寵物賣家由寵物實體店轉為網上寵物店,踩線出售寵物。有執業大律師指,中介人將寵物速遞到港屬走私行為,會干犯刑事罪行,而網上出售受管制動物亦屬刑事罪行。
社交網站不難發現有各式各樣動物出售,當中不乏受保護或受管制的動物,如貓頭鷹、松鼠等。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動物輸入本港時,必須領有牌照及進行檢疫程序,而中介人將寵物偷偷速遞到港屬走私行為,會犯上刑事罪行,需視乎有關動物的種類、數量、所干犯的動物條例等而判刑。
陸指,當中介人供出涉事買家及賣家,三方會因串謀輸入受管制動物到港被定罪,「即使買家話唔清楚動物嘅來源,或冇證據顯示佢係有份串謀,買家都會因管有本港受管制嘅動物而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