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三國泰空姐 瑞漢判囚

【本報訊】瑞士男遊客今年九月乘搭一班從蘇黎世飛往香港的國泰航班期間,疑酒後亂性先後非禮三名空姐,包括用手及下體觸碰空姐臀部和用雙手摸腰,受辱空姐報警將他拘捕。涉案瑞士漢昨在荃灣法院承認三項非禮罪,裁判官指案件比平常的非禮案較嚴重,受害人受辱後不但不能即時逃離機艙,就算感到尷尬或不快,仍須繼續服務被告及其他乘客,直至航機着地後才能作出投訴,故判被告入獄三十日。

被告RIMANN Rolf Thomas,現年四十六歲,報稱無業,他昨雖獲德語傳譯人員翻譯案情,但時常忍不住用英語「插嘴」,其律師需屢次勸止。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九月八日凌晨在一班由蘇黎世飛往香港的國泰航空公司客機上,分別非禮X、Y、Z三名女子。

辯稱事發時喝醉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前向空姐索取了兩杯紅酒及一杯白酒,然後情緒開始變得輕浮,且不斷「追酒」要求再喝多些。至凌晨時分,被告走到正在服務客人的X面前,用下體撞她臀部。其後,被告用右手觸摸Y臀部數秒,又雙手從後攬實Z的腰。當航班抵港後,警員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道歉。辯方求情指被告居於菲律賓,與女友育有一對子女。辯方指被告當時喝醉,對事件深感後悔,辯方呈上鄰座乘客的信件,證實被告確實喝了不少酒。

案件編號:TWCC 249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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