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召開十八屆五中全會前夕,連續宣判了幾位周永康、令計劃貪腐朋黨集團的重要成員。中紀委又在一天內一口氣宣布對原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國家安監局局長楊棟梁、內蒙古政府副主席潘逸陽、南寧市委書記余遠輝實行「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這四位省部級「雙開」高官有一個共同罪狀:違反黨的政治規矩、政治紀律。對周本順這一罪狀,中紀委如是說: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為提拔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吃喝、頻繁出入私人會所、生活奢侈、揮霍浪費……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私存涉密資料、洩露黨和國家秘密。這些都是周本順「違規違紀」的罪狀,涉及到貪腐的罪狀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禮品,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很顯然,中紀委公布周本順罪狀,嚴重違規違紀的政治問題比涉嫌經濟犯罪要嚴重,政治問題的罪狀擺在經濟犯罪之前,這大概就是習近平、王岐山一再說的要把黨紀黨規挺在法律的前面。周本順之流違紀違規在反貪腐、打老虎、糾四風中直接挑戰了第五代、黨中央的政治權威,這種政治氣燄和行為是一定要打下去的,否則不但反腐敗搞不下去,第五代的執政地位也會受到衝擊、動搖。
中紀委還說,周本順身為中央委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第五代早已多次警告有人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把其視為此乃對第五代反貪腐、樹權威的輕蔑、叫板,乃犯上作亂之賊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