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航空今年七月一班由香港飛往北京的航班出現延誤事故,引起多名乘客不滿並強闖閘口企圖登上飛機,期間涉嫌向攔阻他們的多名地勤人員動粗,事後有六名內地男女被捕,控以普通襲擊等罪,其中五人早前已認罪及判刑,餘下一名不認罪的主婦涉向女地勤的胸口「批(月爭)」,案件昨在荃灣法院開審。辯方辯稱被告案發時正舉手機拍攝混亂情況,質疑事主認錯人。裁判官昨裁定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九日續審,被告將出庭自辯。
卅九歲旳女被告趙麗,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她於今年七月廿八日凌晨,在機場禁區襲擊女子趙舫琳。控方透露,被告當時是旅客身份,原打算乘坐香港航空航機飛返北京老家,惟航機因當地天氣問題而延誤起飛,所有乘客須離開航機,到閘口外等候。
任職地勤的女事主供稱,當晚與同事在該閘口櫃台值勤,期間很多乘客質疑「點解畀唔到起飛時間」,開始鼓譟,其中一名男乘客發脾氣,拿起櫃台上的水樽擲向地勤,令櫃台附近到處是水,其後另一名女乘客帶頭欲強行衝入閘口,遭地勤制止,很多乘客見狀加入圖「夾硬登機」。
事主當時看見有同事被乘客毆打,她遂舉手擋住後面的乘客,此時被告突走到事主身旁,舉起手欲反過來阻止事主,又以手(月爭)用力撞事主胸口一下,然後離開。事主表示一時「反應唔切」,只認得被告穿「花花長褲」、粉紅色波鞋,其後警員到來控制場面後,事主帶警員找出被告將她拘捕。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在事發時一直雙手舉起手機拍攝現場混亂情況,不可能以手(月爭)撞到事主胸口,質疑事主認錯襲擊者,以及誣衊被告;不過,事主不同意辯方說法。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將會自辯,案件押後續審,被告續准以十萬元保釋。
案件編號:TWCC 204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