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六位標準工時委員會內的勞方委員舉行記者招待會,表示對政府在標準工時立法上的不滿,不排除會退出委員會的工作。筆者也是標準工時委員會內的委員,想趁此表達一下意見,特別是見到委員會內同事的不滿,更是感到標準工時這個議題的複雜。
勞工委員對標準工時立法已有既定立場,打從標準工時委員會成立之前,勞方已取態明顯,就是以立法形式訂立標準工時,但資方的意見卻相反。這個討論多年間不絕於耳,勞工處亦在數年前發表有關標準工時的顧問報告,所以標準工時立法與否的爭議,其實早在標準工時委員會成立之前已存在。成立委員會處理標準工時問題,讓勞資雙方有一個正式的場合去討論,總比以前各自表述的好。
在標準工時委員會內,有三位學術界的委員,對委員會內的數據分析起了中立批判和提醒的作用,目的是希望用較科學的數據來分析,以幫助委員會撰寫報告,是一種對標準工時這個議題負責任的做法。因為標準工時的爭議太大,假如僅以理念為基礎來爭拗,往往會走向偏頗的方向。
因此,一開始,標準工時委員會就聘請顧問公司做研究,調研市民對標準工時的看法,也邀請政府經濟顧問研究不同情景下對經濟發展的影響,總之在處理上已盡力客觀,務求以數據輔助分析。
正由於要客觀處理數據,一些主觀的感覺往往不能完全考慮。例如勞方一再強調的工作生活平衡,理念上自然是對的,可是如何實現工作生活平衡卻沒有客觀標準。一個自然的想法是工時減少了,人們自然可以在生活上多了平衡,但如何界定平衡卻沒有統一標準。有些人可能在減省了工時下再找兼職,有些人可能在減省了工時下無所事事,也有些人可能在減省了工時下鍛煉身體,卻沒有對工作、生活的平衡定下統一標準。
而對資方來說,標準工時是以法例來規管,當中的監管成本會令企業百上加斤,但同樣地,這個監管成本究竟有多高,是否可以讓社會接受,卻要用數據評估才可以確定。在上文所說到的勞資雙方的考慮,不少是從理念上出發,結果彼此間的鴻溝難以縮窄。
標準工時委員會以數據為依歸的做法,正正就是希望減少以理念為訴求的空間,將堅實的數據拿來討論,是一種務實的做法。對於數據,我們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也可以不認同一些數據的研判,但有一點我們要確認的是,在標準工時委員會所做的數據分析中,是以一種客觀和科學化的態度來處理。換言之,我們可以不同意一些情景的發生,但我們不應以懷疑的態度來審視委員會的數據處理工作。例如在二十七個情景當中,一些極端情景發生的機會可能不大,可是,從嚴謹的角度看,委員會有責任將這些可能列舉出來。至於如何解讀這些情景數據,卻是各人的事了。
從筆者和六位委員共事的這段時間裏,感覺到這六位委員都是盡心盡力為勞方爭取權益,也對委員會的工作提出了不少寶貴意見,是很令人欣賞的好同事,因為他們處理認真,也敢於發表意見。對於這次六位委員的表態,筆者感到可惜,也希望他們可以繼續在委員會內作出貢獻。
在未來的工作上,誠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所言,是結合各種意見去整合,以期完成報告給政府參考和作決定。未來政府的難題是如何決定政策,因為標準工時的爭議太大,外國的經驗又不可以照搬過來,當中的爭議肯定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