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懷仔外婆求情 披露孫遭遺棄可憐身世

【本報訊】十二歲無證男童「懷仔」在港匿藏近九年,其外婆周紹璇及後被捕及檢控,被告曾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但不果,她昨於沙田法院再應訊時,承認一項協助及教唆促致違反逗留條件罪。辯方求情時透露,因有術士指懷仔是帶來厄運之子,故出生即遭母親遺棄郊區,被告因出於對孫兒的愛才檢回照顧。辯方又透露居於深圳的懷仔現時飽受精神壓力。裁判官指此類案件一般需判監,亦不能單聽辯方說法便相信,現准被告保釋至下月十日始判刑,期間將個案交感化官探究。

認教唆匿港 准保釋候判

六十六歲被告周紹璇,承認於○六年十一月四日至今年五月廿一日,在港協助及教唆男童肖友懷違反入境事務處在○六年十月廿七日對肖施加的逗留條件,即只准肖逗留至○六年十一月三日,但肖由○六年十一月四日至今年五月廿一日仍留在港,逾期居留近八年半。

資深大狀潘熙義務代表被告求情,指懷仔母親是被告首段婚姻所生長女,因被告在九三年第二度結婚後移居香港,至○三年被告回潮陽家鄉探癌母,而再遇長女並知對方懷孕。惟長女誕下懷仔後隨即將嬰兒丟棄郊區,因有術士指此子會帶來厄運,被告得悉後往郊區查看,將當時躺在紙箱中、身染血漬的裸嬰檢回。裁判官質疑長女為何將棄嬰一事告知被告,而被告亦找回嬰兒,辯方解釋因被告不斷追問長女。被告後將懷仔安置深圳,後因經濟不能負擔,才找長女替懷仔以雙程證申請來港。辯方續指,被告漸老多病,未能長遠照顧懷仔,才找議員協助及到入境處自首。裁判官現准被告保釋至下月十日始判刑。

案件編號:STCC 2929/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