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關注未領出世紙個案

【本報訊】十五歲英菲混血女童今年四月在淺水灣墮樓身亡,案件揭發她與十四歲妹妹多年來過着無證生活,惹起社會關注。申訴專員公署昨公布因應相關案件,早於八月下旬已就入境處對未領取出生證明書個案的跟進機制是否有效展開主動調查,同時審研入境處及相關部門如何協調以防範有兒童因沒有被辦理出生登記而受傷害。申訴專員劉燕卿稱,替嬰兒辦理出生登記雖是父母責任,但若入境處因跟進機制不足而未能避免悲劇發生,實在可惜。

入境處跟進機制惹疑

根據《生死登記條例》,新生嬰兒父母須在嬰兒出生後四十二天內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申訴專員公署指,對於逾期未有辦理出生登記個案,入境處雖表示一向有既定機制跟進,即於嬰兒出生後三個月、六個月及九個月後寄出備忘通知書提醒其父母,但入境處並無指示在寄出三封備忘通知書後若仍不獲有關父母回覆,職員須否及如何作跟進,難免令人懷疑入境處跟進機制是否適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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