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藏兒童色情物 抄錶員判監

【本報訊】警方懷疑有人在社交網站上載身穿警察制服的照片涉嫌冒警,去年初到一名港燈抄錶員的灣仔住所調查時,在屋內一部電腦外置硬碟中,意外發現存有屬於兒童色情物品的十段影片和四張相片,當中有照片顯示年幼女童的私處被插入兩支筆,亦有影片顯示五歲女童與人口交、性交及肛交等。涉案卅一歲被告梁志強早前在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成。

官指影像令人厭惡

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認為涉案的兒童色情影像令人厭惡反感,判他監禁十四個月。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無心理疾病,亦無性偏離障礙,重犯機會低。

案件編號:DCCC 9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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