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員齊捲傷人曾健超被控襲警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佔領行動期間疑向警員淋潑不明液體,其後投訴遭七名便衣警員帶往暗角毆打,事隔剛好一年,曾健超及涉事七警昨同被落案起訴,其中曾健超被控一項襲警及四項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名,而七警則被控合共一項「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傷害」罪,當中一人另被控以多一項普通襲擊罪。八人昨日均獲准保釋,兩案將於下周一同日在東區法院提堂,其中七警案屆時暫毋須答辯,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今次起訴全與去年十月十五日龍和道發生的事件有關。曾健超被控襲警罪,指他當日凌晨三時二十分在龍和道隧道頂花槽上,將膠樽內的液體潑向龍和道,令多名警員因而被液體潑中,而四項「抗拒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名,則指他抗拒其後在花槽上及附近制服他的警員。

七名警務人員的控罪則指他們凌晨三時半在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非法及惡意導致曾健超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其中一名警員另被控普通襲擊,指他在曾健超被帶返中區警署後,在一個會面室內襲擊曾。七警昨日在警察總部被正式落案起訴,期間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中午時分一度在警總步出,但他不評論案件。

律政司:兩案事發時間相近

曾健超被控前則透露,昨晨八時許突接獲警方電話通知他預約檢控,着他中午十二時到中區警署,但他昨午四時許才在律師陪同下抵達,逗留約兩小時離開,他透露其所涉的襲警罪指他涉襲擊十一名警員,其餘四罪涉四名警員,但均不涉被控七警,他批評指控荒謬,又指警方在事件一周年時高調檢控他是「公關騷」,令「原告變被告」。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指,兩案同日提堂是為公平起見,非淡化七警行為,又澄清預約拘控是慣常做法,警方及律政司均無高調向外公布。律政司補充,曾涉嫌襲擊的警員並非涉襲擊曾的七警,兩案事發時間相近但屬不同事件,有充分證據支持檢控,已考慮本地及海外獨立法律意見。

今次控罪均涉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曾健超五罪最高刑期兩年,而七警面對的控罪則最高可判囚終身。不過,法律界人士陸偉雄指,一般無使用武器而受害人傷勢不是非常嚴重者,即使罪成,判囚超過七年的機會不大,而區院刑期上限亦只為七年。

警方:控曾健超無政治考慮

警方發言人重申絕不容警務人員作出違法行為,如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必定公正調查、絕不偏私。警方並稱控告曾健超絕無政治考慮,是按例及律政司指示而進行。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拒評七名同袍被控,但強調警務工作正面對極大困難,前線人員處理遊行集會時常遭受侮辱,甚至被推撞或毆打,容忍度被要求至極高水準,但有心挑釁的示威者往往未能被繩之以法,對前線人員士氣構成影響,執法時面對的壓力亦未獲體諒。該會與督察協會早前籌得逾一千萬元,支援受非法佔中影響的同僚。另七警被控前已停職但一直獲支全薪,據知至案件裁決前,法例訂明他們仍可獲不少於月薪一半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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