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擬外遊的乘客若因事而最終無法上機,可根據法例取回離境稅,但大部分航空公司均無向乘客交代,市民蒙在鼓裏。本報昨日於鬧市隨機訪問十名市民,當中八人不知悉可以退稅。多名市民批評民航處及航空公司未有向市民清晰交代退稅安排及資料,更不滿當局監管不足、把關不力,任由航空公司在獲取政府支付行政費下,繼續向退稅市民收取手續費,變相雙重獲益,市民痛失血汗錢。
本報記者昨於機場及銅鑼灣訪問多名市民,不少並不知悉購買機票後一旦因事並無離境,可以取回離境稅,又指不少機票寫明不設退款,誤以為離境稅亦不可退。市民許先生批評民航處推廣不足,令市民不知如何保障自己權益,又認為民航處應統一各航空公司在退回機票費用及離境稅的安排,包括用字字眼。另外一位市民馬先生亦指不清楚可以退稅,認為民航處僅去信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協會及協會成員以外的公司重申退還離境稅的條例規定,做法不夠阻嚇力,認為向航空公司罰款最實際。
鍾先生則批評民航處山頭主義,「啲政府部門唔畀人投訴,就咩都唔做」,又指航空公司作為大型企業,「如果連呢啲操守都冇,點會有誠信?」任職公務員的蘇先生則指,「政府已經向航空公司畀咗手續費,如果航空公司再收市民手續費,咪有雙重利益?」
另一市民黃小姐雖表示知悉有全數退稅的安排,但認為退稅要收手續費,做法欠妥,慶幸消費者委員會在今次的《選擇》月刊中揭發有航空公司沒有退還離境稅,相信市民在事件後會懂得爭取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