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壞蟲生,俗壞奸生。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去年被揭向多個泛民政團及人士秘密捐款,其中工黨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社民連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分別收取一百五十萬元及一百萬元,卻沒有按照規定向立法會申報利益,被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結果一如所料,在泛民議員包庇護短之下,兩人又獲放生,堂堂立法會一再上演狼狽為奸的鬧劇,簡直匪夷所思。
議監會在討論相關調查報告時,三名泛民成員認為李卓人及梁國雄已清楚交代捐款是給予所屬政黨,不涉個人利益,應視作有合理辯解。儘管三名建制派成員不同意有關說法,但在三對三表決之下,兩人終獲放生,議監會毋須繼續跟進有關投訴。
這個結果並不令人意外,在整個黑金醜聞中,共有五名泛民議員被指秘密收錢,議監會早前已以各種藉口放過公民黨梁家傑及毛孟靜、民主黨涂謹申,今次再放過李卓人及梁國雄,只是這場鬧劇的續集而已,不足為奇。顯而易見,這班政客之所以逃過立法會譴責,不是因為身家清白,也不是因為有合理辯解,而是因為得到同道中人的包庇。尤其是李卓人,將政治黑金「袋住先」長達大半年,如果說當中沒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三歲小孩也不信。
事實證明,泛民政客嚴人寬己,只問立場,不分是非,這種掩人耳目的調查徒然浪費公帑,不僅毫無意義,而且侮辱市民智慧。正如我們之前指出,世上沒有免費午餐,黎智英不會無緣無故向泛民捐款,泛民也不會白白收取金錢,他們之間到底有何政治交易,才是市民最想知道的真相。
「蠹眾則木折,隙大則牆壞。」黑金醜聞有如一面照妖鏡,既照出泛民政客狼狽為奸的醜態,也暴露立法會申報制度存在重大漏洞。長期以來,幕後金主只要採取迂迴方式,先捐款給政黨或第三者,再由政黨或第三者轉交政客,就可以瞞天過海。儘管當局已修訂《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訂明以政黨名義代候選人收取選舉捐款,等同直接由候選人收款,必須清楚交代捐款來源及用途,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政客及金主總有辦法逃避規管,何況他們有外部勢力撐腰,恐怕不是區區一紙指引能夠解決問題。
說到底,指望立法會自己人查自己人,無異於緣木求魚,要追查黑金真相,清除禍根,只能寄望廉政公署依法辦事,早日將黑手繩之以法。毫無疑問,政治黑金根本就是一種權錢交易,不僅禍亂香江,而且涉及外部勢力,性質比貪污瀆職更可恥、更醜惡、更嚴重。醜聞已曝光一年多,多名主角先後被邀到廉署「飲咖啡」,惟至今依然沒有結果,顯然不合常理。日前廉署正式起訴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總算令人再次見識反貪利劍的威力,但願能夠再接再厲,將牛鬼蛇神一網打盡,還香港一個清淨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