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佔領行動期間經常現身旺角、綽號「畫家」的潘運塘(廿七歲),今年一月三日在旺角西洋菜街,因不滿休班男警阻他收檔,揮拳打傷對方右臉。潘早前在觀塘法院否認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昨裁決指其口供不可信,休班警無可能在眾目睽睽下誣衊他,裁定潘罪成,即時判監十日。
另外,速遞員文志偉(卅二歲)於去年十月十五日佔領行動期間,攀上添馬公園一個逾五米高的變電站,拒按警員指示離開,阻差辦公罪成立,昨被判感化一年。
案件編號:KTCC 2484、ESCC 14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