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廢物處理 收費調高近倍

本港堆填區每日所接收的固體廢物約四分之一為建築廢料。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與建築業界開會,討論加強建築廢物的管理,並透露擬將堆填區處理建築廢物收費調整由目前每公噸一百二十五元,調整至二百多元,增幅可能跳升一倍,以貼近目前處理建築廢物的成本,更能體現污者自付原則。當局未來會將加費研究諮詢業界意見,爭取在明年立法。有學者指,當局建議的收費水平合理,調整收費後如未能達致減廢效果,應將收費進一步提高。

黃錦星指出,港府早於○六年實施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以經濟誘因推動業界減廢,雖然計劃實施後堆填區所接收的建築廢物由每日六千六百噸大減超過一半,但近年建築廢物棄置量,每年均回升約百分之五,加上有關收費水平多年來一直維持不變,當局有需要調整收費至收回成本的水平。

土木署本月起展開試點

他舉例,目前堆填區處置建築廢物的成本,已上升至每公噸二百多元,但徵收水平仍維持每公噸一百二十五元;處置公眾填料的成本亦遠高於現時每公噸廿七元的收費水平,難以體現污者自付原則。黃透露,當局正研究將有關費用提高八成至一倍。

他指,普遍業界均贊成調整收費,至於收費水平及運作等細節仍有待商討,同時,增加收費可能會引起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問題,土木工程拓展署會於本月及下月期間展開試點計劃,探討以全球定位系統技術,加強對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執法。

學者:新收費水平合理

理工大學土木及環境工程學系副系主任(研究)潘智生認為,當局提出的新收費水平合理。他說有研究指日本及新加坡等同屬地少人多,均向承建商收取高昂的建築廢物處理費用如每公噸五百至八百港元,減廢效果明顯,有關個案值得參考。但他指出,本港環保意識落後,因此可以逐步推行措施,認為如收費上調至每公噸二百多元可以接受,但實施後若仍未能見效,有需要將收費與日本及新加坡兩地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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