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多次要求調離尖沙咀被拒

【本報訊】消防局舊人欺凌新丁、集體向對方施以近乎性侵犯的猥褻行為已非今時今日的事,至於今次醜聞何以在事發一年才曝光,眾說紛紜,有指源於當事人多次要求調離尖沙咀消防局,被上級查問原因「爆大鑊」後,上級始知事態嚴重,勸喻當事人報警所致。據悉,不少消防員都非常抗拒駐守尖沙咀消防局,原因是消防處官員會所正位於該局,每逢有大小宴會,該局消防員都會被上級借調到官員會所「擔擔抬抬」,工作令人厭惡,擦鞋文化令人痛絕。

鞋油捽面 淋浴打屁股

疑遭同袍集體性侵犯、遭人除褲並施以手淫欺凌的消防員,年約卅歲,已服役四年,他於兩年前被調往尖沙咀消防局B隊。據知情人士透露,當事人性情較內向,鮮與同袍交流,疑因此被孤立玩弄,曾試過遭同袍以鞋油捽面,又曾在淋浴時突然被人掀開門打屁股,甚至在寒冬時遭人淋凍水再施以「風扇刑」,他疑因長期遭到欺凌致情緒受困,一度要向心理醫生求診。去年發生懷疑性侵事件後,他一直啞忍,直至近日終向上司要求調職,被追問原因下始知「咁大件事」,上司遂勸喻當事人報警始揭發。前線人員前日紛紛在手機群組瘋傳涉案人員被調職訊息,而分別發生在觀塘及中區消防局的懷疑性侵相片亦曝光。

但事件曝光後,處方昨對涉事人員下達停職令,前線人員擔心傳播相片及消息會惹禍上身,故昨消息近乎封鎖。有前消防員指,除性侵犯欺凌文化,上級經常以粗言穢語「問候」下級及其家人、向下屬「掟嘢」。

平等機會委員會昨晚發聲明,表示十分關注事件,認為集體欺凌行為令人無法容忍,或觸犯《性別歧視條例》,有關條文亦同時適用於男、女性,以及同性之間性騷擾,而僱主包括政府部門,不論是否知情或批准,均需為受僱期間歧視包括性騷擾行為負轉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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