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爭拗誹謗賠償額 陳茂波夫婦敗訴

【本報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於一一年任立法會議員時,被指與妻子許步明聯署發電郵,誹謗其女所讀漢基國際學校的校董盧光漢,指稱盧包庇其龍鳳胎子女在校內考試中作弊。盧事後入稟高院就事件提出索償,陳氏夫婦早前被判敗訴,需向盧氏一家賠償共廿三萬元。陳氏夫婦就賠償金額有爭議,要求下調,指由於涉案的五封電郵及一份會議撮要內,其中兩封電郵被裁定並非惡意發布。法庭昨日再頒下判詞,否決陳氏夫婦的申請,維持廿三萬元的賠償金額。

法官判決,雖然裁定該兩封電郵並非惡意發布,但整體而言,原告的盧氏一家所受傷害未有因此而減少,因此賠償額維持不變。法官亦下令,被告一方的陳氏夫婦需向原告支付六成訟費。

案件編號:HCA 370/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