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廳級官員──山東省濟寧市市長梅永紅最近提出請辭,其「理由」已在今年年初一次公開訪問中「透露」。他說「自己每天工作十個小時是常態,而且幾乎沒有周末,沒有節假日」、「所有工資收入加起來,才七千元一個月」。梅永紅還說自己下面的縣委書記、縣長一個月收入三千多元,還不如工廠打工的。
梅永紅說「如果有更好的職業追求,可以更加充分地實現個人抱負和理想,就可以另謀他職。」
中共官員工資不高,這是「舉世聞名」的。國家主席還不到月薪兩萬元。因為這個理由,令一個在官場打拚了二十年、爬到地市級市長高位的「我黨的高級幹部」嫌「工資收入加起來才七千元」而辭職,這顆「後悔藥」也吃得太遲了吧?當然如果有以下理由之任何一項那就可以「理解」:一是在今次第五代反貪腐、糾四風之下,官員們的「灰色收入」大為減少,就剩下「乾巴巴」的工資收入和職務津貼;二是官員們「身有屎」,感覺「要出事」了,趕緊找個借口「請辭」,當然據說現在要設「追責」制度,若有事退休也好、辭職也罷,照追不誤。不過,上面的政策到了下面實行起來就很難講,大有不了了之的可能;三是請辭官員果然多才多藝,除了很會做官,還有其他本事,在官場之外找到了「高薪厚職」,「有更好的職業追求」。
這位梅市長抱怨工資低,當官不划算,很有代表性。然而,為甚麼這麼多年會有梅市長這樣的官員在官場「拚命奮鬥」呢?因為當官的好處遠遠超過「工資低」。當官可「以權謀私」、利益大不必說,就算「遵紀守法」也好處多多:一是有既方便工作又方便個人和家庭的公務開支,據統計縣委書記平均每年要一百萬元;二是上不封頂的灰色收入;三是官家身份建立的路路皆通好辦事的社會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