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標示不清 旅客「盲闖」隧道

近年「盲闖」收費隧道事件愈趨頻繁,令人質疑隧道指示標誌不足。有交通諮詢委員建議,隧道公司應該在隧道當眼範圍增設指示標誌,避免「盲闖」隧道。

踩單車 行石壆 險象環生

去年一月,一名內地女遊客在紅隧管道內的石壆行走,最後被職員帶走,交警方檢控。今年五月,再次有兩名踩單車人士涉嫌非法闖入紅隧,在車輛中穿插,情況甚為驚險。

「隧道公司應該加一啲大型嘅指示標誌。」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雲維熹坦言,「盲闖」隧道的大多為遊客,因為他們不熟悉交通條例,亦相信港人甚少誤闖隧道。

現時隧道範圍內的起點設「隧道管制區域」的交通標誌,根據《行車隧道(政府)規例》,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政府隧道內駕駛單車,或未獲授權下徒步入內。運輸署發言人回覆,由一四年至今,運輸署共檢控了廿二宗有關公眾人士徒步或駕駛單車進入政府隧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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