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魔術師的準新郎原定今日結婚,惟他卻在婚禮的九日前,於大埔樟樹灘涉嫌將一名十五歲女童強行推入殘疾人士廁所內,並已掏出下體打算在她面前手淫。女童成功逃脫,之後告知母親並報警揭發。日前被捕的魔術師昨解往粉嶺法院提訊,控以一項向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暫毋須答辯。辯方律師向法庭表示,被告今天結婚,懇求能保釋外出;但裁判官以案情嚴重為由否決申請,將他繼續收押至十一月卅日再提訊。這亦意味被告今日無法如期舉行婚禮。
在婚禮前夕提堂的卅四歲被告陳國濤,報稱魔術師,被控於今年九月廿五日在大埔樟樹灘殘疾人士公廁內,向女事主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並不認識X,事發當日下午,他在案發現場附近看見X在他身後,於是減慢步速,待至與X平排而行後,趁機以武力強行把X推入附近的殘廁,繼而出言威嚇並掏出下體。X大叫呼救,遭被告掩口,被告之後逃離現場,X亦返家將事件告知母親及報警。
警方接報調查,在涉案殘廁內套取到與案有關的指模,再追查閉路電視片段,於九月三十日上門被告住所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招認事件,並稱打算在X面前手淫。控方續指,警方已進行認人手續,X成功認出被告。
控方表示案情相當嚴重,而且證據確鑿,可能會加控被告非法禁錮罪,案件或會轉介至較高級別法院審理,故強烈反對被告保釋。另外,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
辯方則提出保釋申請,「自爆」被告今日結婚,並呈交文件指稱可作證明,故希望被告獲准以五千元保釋外出,完成結婚儀式;辯方並承諾被告可定期到警署報到、不再前往案發現場等。惟裁判官考慮案情嚴重,拒絕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FLCC 515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