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警員的筲箕灣興東村男租客,趁屋村去年十月更換新管理公司時,兩度勒索新公司的高層,指若不替他付搬遷費及屋租,便會「搞大龍鳳」騷擾,新公司給了他三萬元後,電梯大堂仍被白油塗污,終報警求助。被告李國光(四十五歲,圖)早前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兩項勒索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成,法官昨判刑指被告有計劃及有部署犯案,令管理公司不勝其煩及受驚,最終判監兩年半。
辯方求情稱,生長於「警察世家」的被告,曾任職警察逾十年,九四年被告因深灣道槍擊案而被調往文職,其後更辭職收場;而被告的妻子患有末期子宮頸癌,因懷孕而沒有接受化療,兒子數月前出世,若被告入獄將令一家失去依靠。
案件編號:DCCC 38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