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夫案女被告:「如果無情 早就走咗」

中年女保安涉嫌在家中用士巴拿殺死前夫案,控方昨於高院播出女被告的會面影帶,她多次表示當時是自衞,亦無心傷害死者;又盡吐新移民女人來港的辛酸,指稱來港十多年間,要照顧不工作且飲酒度日的死者,還常要啞忍對方的打罵,期間她多次激動落淚。她指案發時遭死者以士巴拿兩度襲擊以致血流披面,惟當時負責治療的醫生則供稱,被告頭上只有一處裂傷,不大可能曾遭襲擊兩次或以上。

五十一歲被告李潔珍,被控去年三月八日謀殺五十九歲前夫蔡富華(死者)。被告在影帶中表示,事發的三月三日,她工作後回家已很累,死者要她下樓買飯不果,用士巴拿襲擊她頭部,她慌亂下拿剪刀亂揮,傷及死者後她亦即時替他止血,惟對方再用士巴拿「鏗」她頭,她才奪走並還擊。

死者被指醉酒打被告

被告稱無心傷害死者:「如果我咁無情,早就走咗……唔使養佢十幾年!」又指自己非「惡毒女人」並盡吐鬱結:「好辛酸架,新移民女人來香港!」她縷述死者曾在中旅社任職,但九七金融風暴被裁員獲賠廿三萬元後,全用作飲酒賭馬,三年已將錢花光。

而死者每次飲醉後,均會打罵她及兒子,母子只能啞忍;她更透露曾為此服藥及割手自殺均不果。

「捱至今日只想個家開心」

由於死者不工作,一家的經濟重擔落在她身上,她形容十多年來「默默承擔」:「十幾年無放過假,無去過旅行,甚至飲茶都唔敢,好慘!」她稱對死者早已無感情,十多年與他沒有性生活,一直不離婚只因想兒子有完整的家。她又念及死者帶她來港及養了她八年,「我唔想負佢,捱至今時今日無非想個家開心啲。」

前年與死者離婚是因經濟問題,想他拿多些綜援金,她當時視死者為好朋友才讓他住在涉案單位,她強調無心殺死者,並就將死者打至死亡感到後悔及難過。

案件編號:HCCC 4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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