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禮用品業內人士透露,向版權持有人申請版權手續繁複,而且成功機會不大,故業內人士普遍不申請。準新人擔心涉嫌侵權,有婚禮顧問建議以準新人模樣創作Q版公仔,既合法,又可營造出童話般的婚禮。
業內人士指出,如要印製卡通人物的婚禮產品,需向版權持有人申請,需提供大量資料,而且價格高昂,一般小型婚禮公司普遍不申請,直接出售「盜版貨」,「佢哋(版權持有人)點會批畀你,驚你亂印賺錢,就算批都要畀好多錢啦,點會有人申請?」
婚禮顧問徐小姐建議,準新人可設計屬於自己模樣的Q版公仔,代替卡通人物製作於婚禮用品上,然而,即使有準新人要求一個只以全卡通人物系列做主題的婚禮,她強調需向註冊商標持有人申請,才設計婚禮用品。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消委會發言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物品時,如擔心可能涉及侵害產權問題,可先向店員查詢再作決定或光顧具規模及信譽的商號,應避免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