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騙打去警署 內地漢囚兩年

【本報訊】電話詐騙集團今年六月廿三日「隨機」打電話行騙,卻「撞中」致電到警署,並被東九龍重案組總督察雷振南接聽。騙徒向並無子女的雷訛稱已挾持其子,要求支付「贖金」,雷一聽便知遇到騙徒,並將計就計答應付錢,雙方討價還價一番,終由廿三萬元「贖款」減至二萬二千元。雷之後更親身上陣,以「白紙充當銀紙」到旺角交收,最終拘捕前來收錢的內地漢,並在他身上搜獲假身份證。涉案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串謀洗黑錢和管有偽造身份證兩罪,由於近期電話騙案猖獗,法官接納控方申請,加刑四個月,判被告入獄共兩年。

辯稱財困助人收「贖金」

辯方求情指,廿六歲被告林嘉源在內地江門經營租車服務,因財政壓力才按他人指示來港收錢,事成可獲「贖金」的百分之五作報酬,被告在被捕後才得知參與的是電話騙案。控方指根據警方數字,去年警方接到約二千二百宗與電話騙案相關的報案,受害人共損失約四千五百萬元;惟今年截至八月,警方已收到逾二千五百宗報案,涉及的騙款逾二億六千萬元。

案件編號:DCCC 6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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