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計分制 三人提出覆核

【本報訊】專為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公屋而設的配額及計分制遭受司法覆核挑戰。三名成功取得法援的中年漢,在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下,昨日就房屋委員會新修訂並於今年二月生效的「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入稟高院。

18歲單身 要49歲才上樓

入稟狀指該項新的配額及計分制,明顯「封殺」年輕單身一族上樓,令他們輪候公屋的時間更長。據現時的計算方法,如十八歲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最少到四十九歲才可上樓,明顯是有違《基本法》及《人權法》的原則,故要求法庭推翻房委會該項政策。三名申請人分別是張志強(卅五歲)、蔡經峰(四十七歲)及梁子強(五十歲),答辯人是房屋委員會,社協則作為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加入訴訟。

三名申請人分別於○六至一○年起,開始輪候公屋,但因不夠分數一直未能成功上樓。三人均是低下階層人士,據現時新計分制,他們輪候時間變得更長,三人中「最年輕」的張志強,更需再等候多十六年,另外兩人亦要等多九年及六年。

案件編號:HCAL 19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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