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去殖化難以為繼

陳佐洱高調指明香港回歸後未有「依法實施去殖民化」的說法,在政圈中擾攘了三數天之後,已後繼乏力,雖有議論《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應重上政府議項,但在區會選舉前夕,難望獲得政界的回應。

像去年六月國務院突然拋出一國兩制白皮書,高調指稱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只有這樣才符合「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在特區全面貫徹的題中之義。陳佐洱被媒體追問時,亦直言他所指的「去殖民化」之說,正是白皮書的有關論述。

「去殖民化」是一個大議題,並非三言兩語可以講得清楚,或獲得社會的認同。殖民地時代,不少軟硬件,都受到社會歡迎及制度的認同,如陳佐洱在論壇上發言的引子中提到港島電車,多年來得到市民的喜愛,陳佐洱亦流露「喜歡乘叮叮車從上環往筲箕灣緩緩走一趟」。

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制度,秉承殖民地時代管理的規章制度。《基本法》亦明確予以保留。如第一百零三條的內文指出,「香港原有關於公務人員的招聘、僱用、考核、紀律、培訓和管理的制度」,應予以保留。所以陳佐洱的說法,倘若欠缺清晰詳細的解說,容易在社會上帶來混亂,徒添不必要的爭拗。中央擔心「去中國化」的思潮有氾濫之勢,在年輕人之中港獨似漸有市場,實在不難理解。不過急就章式的做法,不值得鼓勵,必須有充分的配套及後續跟進論述,才能在社會上推動理性有序的討論。和風細雨要比急風暴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