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再告《蘋果》及總編輯

【本報訊】上市公司英皇集團繼前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經營《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網站的壹蘋果網絡,指該網站在周二當日有兩篇報道涉及誹謗英皇集團,並為此事取得臨時禁制令後;英皇再入稟控告《蘋果日報》及其總編輯,指對方前日亦刊登一篇涉及誹謗英皇的報道,要求賠償及禁制對方再發布誹謗言論,但未有透露索償金額。

另外,就英皇控告壹蘋果網絡誹謗的案件,高院已定於十月二日處理有關禁制令繼續有效的申請,預計需時卅分鐘。

本案原告英皇集團(國際)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總編輯陳沛敏。入稟狀指《蘋果日報》於九月廿三日(周三)刊登一篇題為「疑助英皇取得黃金地段產權 京國土局前局長涉貪自首」的報道,內容對原告構成誹謗,原告因此要求被告作出賠償,並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以阻止被告一方繼續發布相類的誹謗言論。

前日入稟控壹蘋果網絡

而英皇集團前日入稟控告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被告)誹謗一案,則指被告於九月廿二日在其即時新聞網站,先後刊登兩篇涉誹謗英皇的報道。直至英皇入稟時,兩篇報道仍在該網站出現。英皇要求被告賠償、並要求高院發出禁制令,阻止被告再發布相類誹謗言論、以及要求被告披露涉案兩篇報道出現後,該網站的點擊率或瀏覽人數。

英皇集團日前發出聲明,指在九月廿一日內地媒體《財新網》刊載一則有關英皇集團北京地產項目的文章,內容牽涉大量誹謗性言論,該文章亦被香港《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網站轉載,對英皇集團構成嚴重影響,因此英皇委託律師,並於前日凌晨獲法庭批出禁制令予壹蘋果網絡,要求對方立刻刪除該文章及所有相關誤導性言論,惟《蘋果日報》仍罔顧法庭指令,前日仍在報章刊登有關不實之報道,英皇對此表示憤慨,並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案件編號:HCA 223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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