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大仙大成街街市在前年四月廿日發生三級火,食物環境衞生署事後派員協助受影響商戶清理攤檔,但兩名於上址經營凍肉檔的檔主指稱,署方協助清理時沒有為貨物作詳細檢查便把他們的貨物銷毀,令兩檔各損失逾廿萬元。兩檔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各要求食環署賠償五萬元,案件昨提訊。審裁官先讓與訟雙方商討和解,惟最終失敗,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八日再訊。
兩名申索人分別是袁松明及周厚安,被告是食環署,由律政司司長代表。袁及周昨親自到庭,據二人入稟狀指,周的檔口損失約值廿八萬八千元貨物,當中包括約四千二百公斤肉丸及過千磅的各類凍肉等;袁則損失約值廿萬三千元貨物。因小額庭的索償上限是五萬元,因此二人各要求五萬元賠償。
案件編號:SCTC 31693, 3169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