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威避答租倉提問

【本報訊】「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早前搬新竇,近日開始將存放於新蒲崗貨倉多年的「家當」,陸續搬到「新竇」,本周一本報直擊有工人將多箱貪曾家當運到其位於畢拉山道的新居。本報向貨倉其中一名業主丁炳星的長孫丁志威查詢貪曾有否將家當全數搬走,以及三年多的租倉費用由誰支付,丁均以私隱理由或含糊其詞迴避問題,就連貪曾的租約是否告終亦拒答。

拒透露倉租誰人支付

東方報業集團於一二年六月,直擊貪曾夫婦將逾千箱家當,包括皮篋及書畫等,搬到新蒲崗一工業大廈十樓一個逾四千平方呎的貨倉,以當年市值計算,該貨倉的月租高達三萬八千元,以此計算,四十個月的倉租便逾一百五十萬元。貨倉其中一名業主是「塑膠大王」丁炳星;而貪曾原想租住,卻因被踢爆「租唔成」的元朗葡萄園獨立屋,正是丁炳星長孫、現任黃大仙區區議員丁志威夫婦所持有。

三年多過後,貪曾近日開始將新蒲崗貨倉內的物品,搬到其位於港島渣甸山畢拉山道高級公務員宿舍的新竇。本周一本報直擊工人將多箱貨物由貨倉搬出,運至貪曾新居,部分紙箱更有「SIR DONALD TSANG」字樣的貼紙。

本報向丁志威查詢貪曾搬倉一事,他直認曾蔭權自一一、一二年左右,開始租用該貨倉,主要用作儲存雜物,但丁以客人私隱為由,拒絕透露租金實際由誰人支付,只稱貨倉「有交租」,租金以市場價格計算,但實際租金多少則含糊其詞。對於貪曾是否已將家當全數搬走,丁一時稱曾的貨物已擺放好一段時間,一時又說不能透露客人是否仍然儲物,更拒答其家族公司與貪曾的租約是否完結。

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表示,該辦公室只處理前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的官式事務,對於其退休後的私人生活事宜,辦公室沒有具體資料,也不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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