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熱血公民」兩員 認非法集結

【本報訊】去年九月一日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李飛在香港亞洲博覽館出席政改簡介會,約廿名「熱血公民」成員在場外抗議及涉衝擊保安防線,其中兩名成員馬啟聰(廿六歲)和周敏(廿二歲)事後被控,案件昨在荃灣法院續審時,兩名被告改口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馬獲准保釋至十月十四日判刑,周則因仍否認餘下的一項拒捕罪而繼續受審。

首被告馬啟聰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指馬犯案因出於關心香港,以及表達「全民制憲」等訴求,裁判官現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次被告周敏則承認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但餘下一項涉同日晚在李飛下榻的灣仔君悅酒店外拒捕的罪名,則維持不認罪。警員周韜供稱,當晚拘捕次被告時,對方極力掙扎,最終需三名男警協力才能制服次被告。

案件編號:TWCC 57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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