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法團前副主席 告業主誹謗

旺角廣華街仁安大廈在一二年更換大廈的八部升降機,惟安裝後,升降機在一年多內出現故障逾百次。部分業主質疑有份挑選升降機承辦商的時任女副主席操控有關結果,更於翌年聯署要求業主立案法團譴責她。女副主席指稱該聯署信的內容有誹謗成分,早前入稟民事控告多名有份聯署的業主,並索償八萬元,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原告陳惠卿(八十二歲),五名被告依次是馮錫榮、吳灼濤、蘇煥榮、唐歐雁及蒙志強。其中馮已去世,蒙則在事發後已發信澄清,此二人因此未有繼續被控;餘下三名被告中,蘇和唐是現時法團的委員,吳是前委員。事件緣於仁安大廈在一一年與蒂森克虜伯電梯簽約,以四百八十八萬元把安裝升降機的合約批予蒂森,它亦是投標公司中最貴的承辦商。

八(車立)一年逾百次故障

安裝工程於一二年一月完成後,卻不斷發生故障;在一二年一月至一三年四月期間八部升降機發生逾百次故障,其中一部升降機更一度停用十六天。於一三年一月,包括五名被告在內的一百一十一名業主聯袂向業主立案法團投訴,要求把譴責原告和暫停工程供款加入會議議程。

信件貼大廈及放信箱

原告表示,信中內容指摘她在挑選升降機承辦商時疑操控投票過程,更形容她:「強詞奪理,氣燄凌人,誣衊業主未有交管理費」及「專橫跋扈,不知悔改」。該些信件貼在大廈內,更被投放入大廈內的住戶信箱。原告之後向多人發信要求撤回上述言論,但三名被告未有撤回。

據悉,原告因本案患上抑鬱症。她昨日在庭上作供時表示,事件令她感到冤屈,常受失眠之苦;又指自己服務大廈多年,未有犯上大過錯。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J 264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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