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法例小修改 博懵當「去殖」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日前來港出席一個論壇時提到,香港近年喺經濟民生方面差強人意,原因之一係未有做好「去殖民化」工作,呢番說話隨即喺政圈引起議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話,回歸後立法會每次通過法律都已經以《基本法》為標準,而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袋巾傑)亦都話,回歸後法例條文中「港督」都已經改為「行政長官」,已經係去殖民化咗。香港近年港獨思潮崛起,每逢大型遊行示威更有人揮動龍獅旗,正正反映部分人仍然戀殖。如果袁國強同袋巾傑兩位資深大律師,真係覺得喺法例條文中改個名就係去殖民化,真係要洗洗腦,清醒吓。

繼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嘅「超然論」,陳佐洱嘅言論再次令政界議論紛紛。袁國強尋日回應相關問題時就話,九七年回歸後由立法會通過嘅法例每次都有審視會否同《基本法》有衝突,確定無衝突先會通過同實施,所以最終標準仍然係《基本法》。佢又話,雖然回歸後仍沿用部分殖民地時期嘅制度,例如係普通法及司法制度,但唔係所有制度都需要修改,若有關制度有優勢,可以令香港向前行嘅就有需要保留,如果同《基本法》有矛盾先需要處理。佢講完都唔知同去殖民化有咩直接關係。

而袋巾傑就話,回歸後香港法律經歷過去殖民化嘅過程,例如喺法例條文中「港督」改為「行政長官」,「港督會同行政局」改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咁已經體現咗去殖民化咁話。其實袋巾傑所講嘅只係法律適應上嘅修改,同去殖民化係兩回事。

「女王陛下」等字眼仍殘留

黃大仙區議員陳曼琪隨即反駁袋巾傑,認為單係將「港督」改成「特首」等字眼並唔係具體體現「去殖民化」,原因係現有法例對國家行使主權觀念仍然含糊不清,所以佢就覺得政府應該盡快研究同刪除具殖民地主義體制色彩嘅本地法律字眼,例如係「女王陛下」及「聯合王國」。

另外,陳佐洱尋日再次就其言論解畫,不過仍然係好含糊。佢話,如果抵觸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而無加以糾正,咁就係無做到「去殖民化」。佢又話,雖然「去中國化」只係部分人嘅言行,但都值得警惕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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