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壹傳媒犯案纍纍死不悔改

壹傳媒旗下於港台兩地的刊物經常渲染色情暴力,譁眾取寵,不惜違背新聞操守。多年來旗下刊物的採訪手法遭人詬病,捏造新聞、賄警「買料」及誹謗他人的報道前科纍纍,更多次無視法庭對報道規定而被控藐視法庭。雖然多次在事後登報公開道歉,但不實報道仍陸續有來。港台兩地刊物連串失實報道更惹來官司纏身,不少遭法庭判處巨額罰款,連編採人員亦須留有案底。

報道不盡不實 未求證不負責任

壹傳媒旗下刊物不時被外界批評報道不盡不實外,旗下的《蘋果日報》亦多次因不實報道被法庭裁定誹謗成立,而須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蘋果》上月便被高等法院裁定誹謗成立需賠償事主逾七十四萬元,事件中一名於長沙灣警署工作的女雜工,不滿《蘋果》於○八年刊出一篇報道,誣指她在警署內盜竊,遂控告該報及撰寫報道的記者等誹謗,高院頒下判詞裁定該報道確有誹謗,法官狠批《蘋果》一方無作出合理步驟查證文章資料準確,報道方式亦顯示該記者不負責任,亦非客觀報道,遂判《蘋果》敗訴並下令《蘋果》賠償及支付訟費。

而早於九八年八月,《蘋果》在頭版錯誤報道一名女律師涉嫌騙取客戶二百萬元後失蹤,令正懷孕的女律師精神抑鬱及早產,業務大受打擊,高院裁定《蘋果》須就誹謗賠償女律師三百六十七萬元。

供酬事主造假 違新聞道德操守

有報道甚至是憑空捏造,九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已於今年八月停刊的壹傳媒旗下刊物《忽然1周》以封面報道廸生創建(國際)有限公司主席潘廸生患癌,其後當事人公開澄清報道屬捏造,並指嚴重損害其聲譽,入稟控告《忽周》誹謗,《忽周》其後亦承認報道是虛構,並於數日後於《蘋果》刊登道歉啟事,及停止該刊總編輯的職務。

在壹傳媒多宗違反新聞操守的報道中,備受外界炮轟的莫過於天水圍發生三屍倫常慘劇的自編自導後續報道。九八年十月,《蘋果》「獨家報道」倫常慘劇的男事主陳健康北上尋歡,更刊出有關照片,後來陳健康承認收取《蘋果》記者五千元酬勞造假新聞。事件震驚全港,至翌月《蘋果》才在頭版刊登由壹傳媒集團老闆黎智英署名的全版道歉啟事。

記者賄賂買料 重判入獄留案底

《蘋果》除花錢「編撰」新聞,亦曾有記者賄賂警察購買新聞材料。九七年六月至九九年十一月期間,當時在《蘋果》任職突發記者的劉江群,被廉政公署揭發串謀他人向警察高級通訊員楊啟興及通訊員曾炳霖提供利益,換取警方控制中心的每日罪案報告,及具新聞價值案件的事主與疑犯資料,涉款達三十萬八千元。最後劉與涉案警員均被判罪成,劉被判入獄十個月。 此外,○三年《忽然1周》記者梁崇基,亦因以三百元賄賂保安員進入電影《2046》的拍攝場地,最終被判三項提供利益罪名成立,入獄三個月。

有負公眾期望 促加重罰則阻嚇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表示,社會大眾依賴傳媒報道,教育界期望傳媒的報道客觀及跟從事實,若傳媒難以恪守求真的底線,則有機會損害公眾利益。曾任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委員長達十八年的張民炳又指,部分傳媒如壹傳媒多年來屢錯屢犯,單單不雅物品的定罪紀錄超逾百宗,多次被判罪成仍不斷有同類的錯誤及問題,或與判罰過輕有關,司法部門宜按整體情況加重懲罰,才能針對問題。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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