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出任上市公司佳訊(控股)有限公司的主席期間,該公司副主席陳家松涉嫌收取百萬元賄款,向董事會訛稱一間投資公司百分之百持有另一間公司的股份,令佳訊圖以三億八千萬元收購該投資公司,以取得內地採礦權,惟最終交易告吹。副主席事後遭廉政公署控以欺詐和代理人接受利益兩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案情指,佳訊的業務包括提供金融報價服務、無線應用發展和採礦業務等,被告陳家松(現年六十歲)在○九年五月曾任佳訊的主席。在同年七月至一○年八月期間,改由劉夢熊擔任主席,被告則調任副主席,直至一○年十二月被告才再任主席。控方指稱的欺詐事件便是發生在劉夢熊擔任主席的該段時間內,惟控方強調劉很少出席公司活動,公司運作都由被告負責。
○九年九月,金盞時代國際有限公司購入另一公司的七成權益後,將可獲得在山東的黃金採礦權。稍後,金廣控股有限公司以三億八千萬元收購金盞,被告則擔任金廣擔保人。但金廣和金盞的交易尚未正式完成,被告便向佳訊董事會訛稱金廣擁有金盞百分之百權益,建議佳訊收購金廣,從而擁有金盞,便可獲黃金採礦權。
董事會同意被告的建議,佳訊遂透過子公司,以三億八千萬元收購金廣,並先支付一億三千萬元。被告之後收取金廣擁有人陳錫榮的一百萬元,作為促成交易之報酬。但於一一年一月,金盞收購另一公司的權益之交易告吹,連帶令另外兩宗交易也隨之終止。被告於去年被捕,警誡下稱知道金廣收購金盞的交易尚未完成,自己亦曾建議佳訊董事會收購金廣,但對於陳給予自己的一百萬元則沒有記憶。
案件編號:DCCC 3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