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邊境購物城「可容忍三年」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星期五審議臨時邊境購物城申請,規劃署提交文件稱「可以容忍三年」,並列出多項條件,包括如申請人建議,晚上十一時至翌晨八時,購物城不可以運作;購物城範圍要加設圍欄;申請人要提交消防、排污裝置報告;落實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緩解措施;提交保育樹木報告;改善東永安路與新田公共運輸交匯處建議等。

運署稱對交通影響微

規劃署指,邊境購物城位處的「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服務區」地帶,無急切需要發展,基於邊境購物城只是臨時性質,即使批准申請,也不會影響該地帶的長遠規劃意向。旅遊事務署則稱,邊境購物城接近落馬洲邊境,切合內地旅客購物需要,有助分流旅客,減輕市區購物點壓力。運輸署也稱,邊境購物城對附近地區交通影響輕微,但要申請人向該署提交泊車及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建議。

擬建的邊境購物城位於新田,佔地近四萬平方米,有二百零八間商店,由非牟利購物城基金會管理,擬倣效歐洲及美國盛行的村莊概念購物商場設計,由度身訂造及回收貨櫃箱或臨時搭建物搭成,約一半商店指定銷售香港製造或香港設計產品,不會引入名店及藥房,但會售日用品。

至於恒基地產原擬於邊境購物城選址申請興建兩幢六層高商場,待臨時購物城結束後開始興建,向城規會要求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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