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弒親兇手心態恐損裁決公正

【本報訊】這宗藐視法庭案源於轟動一時的大角咀夫婦被殺肢解案。涉案被告周凱亮於二○一三年三月高調公開尋找失蹤雙親,引起全城關注,未幾他卻被揭發涉嫌弒親而被捕,兩死者即其父母更遭割頭肢解。周凱亮被捕後隨即被落案起訴,還押監房看管,《蘋果日報》兩名記者在周提堂後翌日,便聲稱是周的朋友,獲懲教署人員批准進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探望並訪問周。相關報道在之後一日見報,引述周承認殺人,還跟記者描述事發情況及自己當時的心態想法。

周凱亮跟同案另一被告謝臻麒的審訊,曾經因事一度中止,需要擇日再審,最終周被裁定兩項謀殺罪名成立判囚終身,其朋友謝臻麒則謀殺罪名不成立,因他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被判監一年,但他當時已還押兩年,故獲當庭釋放。

雖然代表《蘋果日報》等被告的麥高義昨強調有關的審訊順利進行,曾經中止亦非與兩報的報道有關,不過,涉案報道除描述周凱亮向記者解釋殺人動機,還讓他交代犯案心態及案發情景等。

或影響陪審團觀感

警方當時即循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兩個方向審視涉案報道內容,律政司亦表明,任何可能損害司法程序公平裁決或干預司法公義的刊載,均可能會構成藐視法庭。

法律界人士指因兇殺案幾乎肯定會在高等法院審訊,並由陪審團作出裁決,若陪審員看過報道,其對被告的觀感或會受影響,便有可能會導致不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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