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今次除控告《蘋果日報》、《爽報》及兩報時任總編輯,亦對兩名進入收押所訪問周凱亮的《蘋果日報》記者申請交付羈押令,控告他們藐視法庭。兩人原擬在昨日向高院申請撤銷控告,但在兩報及其總編輯僅被判罰款後,決定將撤銷控告的申請撤回。此舉意味律政司針對兩名記者藐視法庭的訴訟仍會繼續,但法官昨未有再為兩人定下審期,換言之兩人命運仍懸而未決。
涉案兩名記者陸羽平及羅日昇於去年八月被控告,律政司要求高院判處兩人罰款及將兩人交付監獄羈押。據先前披露資料,兩人往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聲稱是周凱亮的朋友而要求探監,但其實周與兩人並不認識,周最後同意見面,並向他們披露涉及其弒父母案的資料。律政司認為兩人有份促致該訪問發布,或在發布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故亦要負起藐視法庭責任。
陸羅兩人被控後,早前向高院申請撤銷法庭就本案頒發的訴訟許可,法官安排同在昨日處理。經半日聆訊後,法官昨午判處兩報及其時任總編輯罰款,被告一方之後要求休庭半小時,期間律師除與陸羅兩人在會議室密斟外,更與律政司一方秘密商討。
及至聆訊重開,被告一方向法官表示,決定把撤銷訴訟許可的申請撤回,兩人並同意向律政司支付涉及此申請的訟費。
被告一方未有解釋撤回撤銷訴訟許可申請的原因,而兩人今次決定,亦意味針對他們的訴訟仍然繼續,但被告一方向法庭稱,案件毋須今天續審,法官亦無為兩人的案件定下續審日期。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稱,法庭是給時間讓律政司再考慮,是否繼續控告兩人,但無法肯定律政司需多長時間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