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龍小菌涉偷案押後審

【本報訊】女歌手龍小菌早前在超市涉嫌偷竊蔬菜、菇菌等總值一百二十多元貨品,被保安揭發及報警處理,龍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昨在東區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准被告繼續以三百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十月九日再訊。被告龍小菌(廿七歲),報稱演員,被控於今年六月十日,在太古康怡廣場的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盒莓果、一包香腸、一盒番茄、一包菌類和一包菜,總值一百二十五元一角。龍昨由經理人邵子風陪同出庭,兩人離開法院時,邵未有回應是否正與控方商討以簽保守行為了事,只稱已將一切交由律師處理;龍則說:「有啲乜嘢再同大家講。」

案件編號:ESCC 29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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