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英豪等三人涉賄轉高院審

【本報訊】有「新金王」之稱的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千億新抱」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金融證券界名人尹應能,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指三人涉嫌於○七年行賄已故上巿公司副主席許浩明,案件昨於東區法院第二度提堂。

黃:「對港司法有信心」

控方指案件稍後將移交高等法院處理,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廿三日再訊,以處理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期間不反對各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黃英豪應訊後說:「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

首被告是律師黃英豪(五十二歲),他報稱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 (簡稱PAIL)董事;次被告徐傳順(六十一歲)及第三被告尹應能(六十二歲),均是PAIL前董事。三人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黃另被控一項相同罪名,暫毋須答辯。黃現獲准繼續以一百萬元,徐、尹則各以五十萬元保釋外出。黃英豪、徐傳順及尹應能昨先後乘座駕到庭應訊,三人均大方面對傳媒鏡頭,期間表現平靜及保持微笑。黃英豪在應訊後被記者問及心情如何,想了一會才說:「我對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而徐及尹則沒有回應提問。

案件編號:ESCC 24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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