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未准亞視賣股權

尚餘七個月廣播壽命的亞洲電視股權轉讓添變數!亞視前日宣布易手予山東商人、中金集團董事長司榮彬旗下公司,獲法庭委任的亞視經理人黎嘉恩昨透露,除司榮彬外,尚有一名擁有媒體業務的港人投資者,聲稱不論通訊事務管理局是否批准有關股權轉讓,有關交易已完成。不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對此提出質疑,指亞視的股權轉讓必須先通過通訊局審批,通訊局至今未作出決定,故他不理解亞視經理人所謂的完成交易如何能符合牌照條款,但蘇無正面回應亞視是否已違反牌照條款,只稱若有違規,通訊局會跟進。

有資深大律師認為,如亞視在未獲通訊局批准下完成股份轉讓已屬違法,惟亞視牌照有效期只餘七個月,預計通訊局會彈性處理。通訊局回應指,會按《廣播條例》及既定程序處理有關股權變動申請,若發現有違規,會依法處理。根據法例,持牌電視台如違規,可被警告、罰款、暫時吊銷牌照或撤銷牌照。

亞視日前宣布司榮彬旗下的「中國文化傳媒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購入黃炳均手上所有股份,即約五成二股權。當外界以為司榮彬為單一投資者時,黎嘉恩昨稱,尚有一名擁媒體業務的港人投資者,指今年四月已與他們接觸,六月及八月分別簽署兩份買賣協議,上月底四成一的股份已完成交易,尚餘約一成股份因有法律問題要處理,暫未能公布。

亞視經理人拒披露作價

有內地傳媒指今次亞視股權轉讓涉款十億元,黎嘉恩拒透露交易涉及金額及兩新投資者的股權分布,只稱交易金額不會比早前洽購的投資者差,又指交易還包括亞視欠王征的廿億元債務。被問及有內地傳媒指司榮彬曾遭刑事拘留,或不符《廣播條例》的「合適人選」規定,當中須予考慮的因素包括有關人士的業務紀錄、有關人士須具誠信公正品格及不可在香港及香港境外地方涉及賄賂、偽造帳目、貪污或不誠實罪行時,黎說責任是取得「最好嘅價錢」,「最終得唔得到通訊局同意,始終有唔同條件嘅要求,呢個唔係我嘅責任。」

黎更指,新投資者已全數付款,即使交易最終不獲通訊局批准亦不會還原,又指對方正洽購亞視另一股東蔡衍明的股份。至於司榮彬上月已登記成為亞視董事是否有違規之嫌,黎稱曾就此諮詢法律意見,認為無問題。

可延至牌照屆滿後生效

不過,蘇錦樑提出質疑後,黎透過發言人指,交易即使不獲通訊局批准,交易協議將待至明年四月二日、即亞視免費電視牌照有效期屆滿後才生效,又指新投資者會繼續支付亞視的運作。

另外,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承認,司榮彬有就亞視發展提指導性方向,但表明接納與否應由管理層決定,相信對方明白亞視需製作適合本地觀眾的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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