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僭建 屋署後知後覺

「喺招牌下面再加多個招牌,有風吹嘅時候搖吓搖吓,幾驚佢會跌落嚟,嗰條路好旺好多人行,跌落嚟真係會整到人,屋宇署都唔理!」在佐敦上班的阮先生,近日發現上海街有美容保健中心新建廣告招牌,並懸掛於另一招牌下,疑屬違例僭建,擔心隨時有倒塌的危險。

業主可罰廿萬及囚一年

阮指該路段人流如鯽,市民安全無保障,要求屋宇署加緊巡察各區樓宇的招牌,避免意外發生。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涉事招牌屬於即時取締類別,但沒有明顯危險,已發信予有關招牌擁有人,敦促其盡早自行安排清拆工程。該署職員其後再派員到上址視察,發現有關招牌已被拆除。發言人續指,如違例招牌未遵從清拆命令指定日期拆除,又無合理辯解,即屬違法,該署可按《建築物條例》規定,對有關業主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外處罰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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