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短租約欠簽署廠戶憂失保障

屯門浩船街現有廿六個船舶機器維修工廠,廠地均於一九九○年以短期租約方式向政府租用。廠戶郭先生指當年政府出錯,未有簽署租約,有見廠房附近正興建大型基建工程,擔心廠地倘被政府收回,租約或因欠政府簽署而未有生效,令廠戶失去保障,「短期租約收地有三個月通知期,冇簽合約唔知仲有冇通知期!」

地署反指租戶未交回文件

不過,地政總署發言人卻反指,浩船街一批租戶當年並未正式簽妥並交回租約文件,然而地政署於九○年向廠戶發出短期租約的基本條款建議書及接納書均為正式文件,而租戶亦曾同意根據租約的基本條款履行責任。倘土地日後需要作其他發展,地政署會按短期租約的一貫做法處理。

「如果係我哋唔簽仲會畀我哋租?定係想掩飾某啲人做錯嘢?」郭先生批評廿六個租戶一同未有簽妥租約的說法並不合理,認為現時未有租約令租戶的權責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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