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八歲男學生彭啟榛被指於去年十月十五日「佔中」期間,在龍和道隧道清場時推倒一名男警,導致男警右肩甩骹。彭否認一項襲警罪,東區法院昨裁定他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批評自稱是目擊證人的另一男警的供詞不盡不實和強詞狡辯,而辯方提交的現場錄影片段才是最強證據,片段顯示被告當時高舉雙手,沒有推過涉案男警,加上場面混亂不排除失平衡跌地,故裁定被告脫罪兼得堂費。彭在庭外表示,他已被官司纏擾了三百多天,慶幸裁判官明察秋毫,最終還他一個公道,由於法庭指有警員作供不盡不實,故他不排除稍後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案件編號:ESCC 119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