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九龍坑村原居民 覆核建丁屋新策

【本報訊】政府於○九年修訂新界原告民越村建丁屋的政策,由原本只要有一名本村原居民反對便不准越村建丁屋,改為交由本村村民會議決定。一名大埔九龍坑村原居民,不滿新政策削弱了個別原居民對越村建丁屋擁有的否決權,已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政府在修訂政策前未有恰當的諮詢,並違反他對原有政策的合理期望,要求推翻新政策。

指削弱個別否決權

申請人李運和(譯音)是九龍坑村原居民,該村於九九年曾開村民會議,決議批准姓王的西貢白沙澳村原居民在九龍坑村建丁屋,李在原有政策下成功阻止他們在九龍坑建丁屋。惟兩名姓王的白沙澳村原居民於一一年再申請在九龍坑村建丁屋,李再度向政府提出反對,才得悉政府於○九年已修訂政策。李指稱,新政策削弱個別原居民的否決權,若把決定權交給到村民會議,個別原居民將易受群眾壓力、甚至被威嚇影響,或受主持會議的村代表操控。

案件編號: HCAL 17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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